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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构建合作社联合经营体系 打造产业扶贫新模式

2019年09月01日 产业扶贫简报 snzx 字体:

2019年以来,崇信县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合作社问题整改,抓住供销合作社改革机遇,学习借鉴“宕昌模式”“庄浪模式”,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立足县情实际,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互补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以县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以县级联合社为主导,以乡镇联合社为纽带,以村办合作社为单元”的“公司+联合社+合作社+贫困户”经营服务体系,建立多方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民脱贫增收。

一、高起点谋划并配套政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发展和规范提升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崇信县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增强带动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合作社服务体系提升带动能力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县农业农村局等10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运营,构建联合经营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打造产业扶贫新的引擎。

二、培优辅导员队伍强化人才支撑。县上配备3名县级辅导员,各乡(镇)结合实际配备2-4名乡镇级辅导员,每村配备村级辅导员1名,全县共配备各级辅导员103名,主要负责宣传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崇信县合作社辅导员管理办法》,加强辅导员管理,鼓励乡镇事业干部特别是合作社辅导员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目前,已由乡镇辅导员领办创办联合社2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辅导员进行政策理论培训,增强服务能力,带动合作社规范发展。

三、全面整改规范做实村级合作社。在全面清理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发展壮大一批、规范提升一批、联合重组一批、清理注销一批及规范合作社“十有”标准的要求,对“运营规范”的,进一步培育壮大;对“运营较规范”的,帮助指导建立标准化规模化连片种养基地、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三会”运营机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提升转化为“运营规范”的合作社;对“运营一般”的,帮助指导合作社选好主导产业、建立生产基地、联合组织销售,增强带贫能力,提升转化为“运营规范”或“运营较规范”的合作社;对“未运营”的,进行清理注销。通过分类规范,确保每个村有1个以上的村办合作社,实现贫困户全覆盖,贫困户成员将每户20000元的产业扶持资金,除种养补贴外,全部入股到村办合作社,按照贫困户入股负盈不负亏的原则,以不低于贫困户所持股金6%的比例分红。

四、组建县乡联合社构建服务体系。由乡村干部牵头,各村村办合作社发起,成立乡镇联合社7个,乡镇联合社吸收各成员社入股资金、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合作社固定资产、村集体土地、林场、房屋等资源参股经营,指导村级合作社健全机构,按章程规范运作。再由县供销社牵头,乡镇联合社发起,成立崇信县盈农农产品经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供销社主任担任联合社理事长,指导乡镇联合社开展业务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乡镇联合社及村级合作社做好资产和财务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县联合社吸纳乡镇联合社股金,参股县农投公司经营分红,同时在分析预测市场前景的基础上,制定生产计划和投资计划、下达生产任务,乡镇联合社组织基层社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将任务分解到村级合作社并组织生产。县农投公司、县联合社充分发挥对内服务,对外盈利的职能作用,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努力实现农产品种(养)得好、卖得出、卖高价,实现入社成员和贫困户收益最大化。

五、完善机制打造产业扶贫新模式。村办合作社通过县级联合社参股县农投公司的带贫模式,形成了产前、产中、产后融合发展的联动机制,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格局,较好地解决了到户产业扶贫资金分散使用、效益不高,合作社农产品质量标准、加工包装、销售价格不统一,合作社和贫困户无法直接对接大市场等问题。一是到户产业扶贫资金入股保底分红。将贫困户到户产业扶贫资金全部入股到村办合作社,按照贫困户入股负盈不负亏的原则,以不低于贫困户所持股金6%的比例分红。二是贫困户相关资源“三变”入股分红。贫困户可将房屋、林地、草地、窑洞等资源入股到村办合作社,由村办合作社折股量化后给贫困户配股,年底按比例分红。三是土地流转收益。贫困户将土地流转给村办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协议价格给贫困户支付土地流转费。四是务工取酬。贫困户通过在村办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等劳务活动,由村办合作社按劳支付报酬。五是各类产品销售收入。由村办合作社与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协议,贫困户按订单生产,合作社按保底价或高于市场价格进行收购,贫困户从中受益。六是盈余分红。村办合作社在对全年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后,提取盈余额的70%给成员分红,剩余15%作为合作社管理人员绩效报酬、10%作为合作社公积金、5%作为村集体经济积累。通过完善各种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成为产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崇信县产业扶贫包抓工作队  供稿)

编辑:庄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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