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农技中心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
2021年07月01日 甘肃三农在线
成治军
为进一步加大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力度,提升干部群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快推进农膜白色污染治理,酒泉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酒泉市、县(市区)农技中心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肃州区、敦煌市、玉门市、瓜州县、金塔县5个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把《条例》宣传作为推进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农膜经销门点、村委会等显要位置全文张贴《条例》、张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与市场监管局密切配合,针对超薄地膜、劣质地膜问题,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宣传检查,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1次,确保了新《条例》规定落实到位;酒泉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酒泉高铁南站制做大型广告宣传牌,对《条例》进行长期宣传。各级农技推广部门通过“酒泉日报”“最酒泉”“甘肃三农在线”等媒体刊发宣传信息20多条,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截止目前,酒泉市共举办各类宣传培训班93场次,培训干部群众6000多人,印发宣传材料4万多份,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发动、项目推动、科技带动,全市共完成废旧农膜回收7789吨,其中地膜4948吨、棚膜2841吨,占全年回收任务的58%。
编辑:李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