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靖远县为全面落实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结合全县实际,积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资金监管,规范项目管理,加强总结宣传,多措并举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靖远县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安清明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正虎、县财政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共同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协调、配套资金等方面的工作。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正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及各项目实施乡镇相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项目实施,统一上报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形成“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
明确部门职责。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县财政局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及农业技术推广,包括农业技术的培训、试验示范、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各专业生产大户的技术及物资扶持等。
加强资金监管。靖远县严格执行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3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补助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完善支出手续,明确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发工资、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它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规范项目管理。靖远县农技中心按照甘肃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要求,安排专人及时将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能力提升、示范基地、主推技术、主体培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实施情况上传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补助项目板块中。其次是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将实施过程中的文字、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保存、归档。同时对项目实施涉及的基层单位,实行全程绩效管理,通过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自评互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等方式,对2023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绩效管理。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对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相挂钩。
加强宣传总结。靖远县通过编发简报、下发图文、召开会议,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先进事迹。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