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安排部署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
7月27日,省水利厅印发《甘肃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
自2020年5月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在总结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和省管取用水单位取用水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基础上,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到2021年5月,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全省共登记入库取水口61054个,掌握了取水口现状,摸清了问题类型。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自7月起至2022年3月底进入整改提升阶段,省水利厅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整改提升工作坚持“刚性约束、系统整改、依法整改、有序整改、便民高效”五大整改原则,针对核查登记阶段梳理出的问题,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完成“分析判断区域取用水状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组织实施整改、建章立制”四大主要任务,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推进取用水秩序明显好转。在整改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水资源管控指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自觉性,以坚决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把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引向深入,解决取用水突出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二是突出重点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以水资源管控指标为红线,以水资源刚性约束为主线,抓好黄河流域生态警示片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取用水问题整改,确保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把整改提升工作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慢作为和不作为、组织不力的予以约谈、通报和依法问责;四是加强信息报送,自2021年8月起执行工作进展月报机制,省水利厅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编辑:李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