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综合施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全力整改合作社“大水漫灌”、合作社运营不规范、对扶贫脱贫支撑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通过调查、督导、研判,采取坚持“三个原则”、落实“七个支撑”、开展“四个一批”一系列措施推动合作社持续、规范、健康发展。4月11日至12日,举办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培训县乡合作社辅导员145人,提高了全市扶贫一线干部抓促合作社建办的“真本领”和“硬功夫”。研究制定《庆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和《庆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就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反馈合作社问题整改,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提升合作社规范建设。
一、坚持“三个原则”,持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联系市场和农户的桥梁和纽带,是一个互助互利互帮的合作性经济组织。庆阳市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坚持基本的办社原则和办社宗旨,顺应市场规律和村情实际,多元化参与,多渠道发展,先组建、再规范、逐步发展壮大,最终实现带动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
一是坚持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办社原则。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独立核实、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社主要服务对象是入社成员,按照农民的意愿独立自主的开展各种合作和民主管理,通过无偿或微利服务、市场价格或保护价收购、盈余返还等办法,让成员充分享受合作利益。
二是坚持以服务成员、增加收入为办社宗旨。建办合作社目的是为了带动产业发展、增加农民群众收入。把能不能服务成员、增加收入作为是否运行规范的关键衡量标准,指导合作社组织社员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通过创建品牌、质量安全、加工包装、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提升,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增加经济效益,不断促进社员增收,确保农户入社的土地、资金、资产等要素保值增值。
三是坚持多元化参与、多渠道发展的方式。在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基础上,鼓励各类有实力的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支持种养大户、农机服务大户、村干部、龙头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干部、未就业大学生等创办、领办、联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化参与发展壮大合作社。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在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科技信息、生产资金、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等方面优势,引导农户以资金、技术、土地、农机具、劳务等生产要素和村集体以集体所有资源、资金、资产入股合作社,多渠道发展增加收入。
二、落实“七个支撑”,有效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能力
办实办好合作社,制定一系列措施作为支撑,帮助合作社解决好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保障合作社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有效发挥合作社扶贫带贫能力。
一是能人支撑,选好合作社领办人。合作社能不能办实办好,有产业带动能力、正常经营运转,关键是有一个好的合作社领办人,选择有经营头脑、办事公道,德行好、威望高的人。把握好有一定管理协调能力和经营头脑和有公心、有情怀的两条原则,鼓励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干部领办合作社,担任合作社理事长,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凝聚群众的主心骨作用。鼓励支持各类种养殖大户、致富能手、返乡回乡创业青年领办创办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支持事业单位人员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领办创办合作社。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长在市场信息、内引外联方面的优势,帮助所在村办实合作社。
二是产业支撑,合作社建在产业链上。办实合作社的基础是有产业支撑,把培育壮大县域农业特色产业,作为办实合作社的主攻方向和关键抓手。把养羊(猪、鸡)、饲草、苹果、中药材确定为主导产业,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在种植、养殖或是三产融合都确定好自己的发展产业。立足“独一份”“好中优”“特别特”“错峰头”等特色产业优势发展合作社,采取农机农艺融合推进、良种良法配套推广、两个“三品一标”齐抓的方式,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的连片种养基地,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在产业链上、作用发挥在连片种养基地上。发挥好合作社既吸纳贫困户入社、又接收非贫困户入社,既入股抱团紧密型带贫、又订单服务松散型带户,既下联农户建基地、又上联龙头企业闯市场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做强农民合作社。
三是制度支撑,规范合作社运营机制。健全完善的管理运营制度,是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前提保障。一是规章制度健全。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引导合作社通过聘用专业财会人员或委托乡镇代理记账的方式,健全各项财务账簿,做实成员账户,规范会计核算,公开财务收支,按规定分红。三是运营机制规范。指导合作社发挥好“三会”的职责和作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尤其是监事会切实履行职责,尊重成员的主体地位,坚持“一人一票”与法定附加表决权相结合的民主管理制度。
四是金融支撑,破解发展资金难题。合作社建办投资大、见效慢、风险高,没有一定的金融支撑保障,难以持续发展。整合中央、省、市各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出台优惠信贷政策,支持合作社建办和规范提升工作。将2019年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874亿元和天津对口帮扶资金1.845亿元有效整合,支持贫困村发展养殖、种植合作社建办和规范提升,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不低于30%、天津帮扶资金以不低于20%的比例共9312万元,用于“331+”合作社建办发展。积极指导合作社衔接争取,落实好项目资金扶持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解决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五是模式支撑,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充满活力的运行管理模式,是推进合作社做实办好、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素。全市在运用推广“331+”产业扶贫模式的基础上,立足各县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总结一些好的经验模式。环县、镇原县采取政府建圈舍购羊只、企业出技术包运营的模式,政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成标准化湖羊养殖合作社,中盛公司采用“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生产资料、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品回购加工)方式,派出技术管理团队负责合作社日常管理;西峰区采取“龙头企业牵头引领、合作社组团发展、农户入社多元增收”的合作方式,通过正大公司“定仔猪和饲料价格、定育肥标准、定保底回收价格”的“三定”方式等,可借鉴可学习的模式,推进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六是考评支撑,夯实合作社整改责任。中央巡视反馈合作社问题整改目标任务明确,整改工作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实施主体。建立起市县乡三级辅导员联动机制,每月开展一次整改调度,每月进行一次通报评比,对于整改进度慢、敷衍应付、推进不力的县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
七是党建支撑,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好党建辅导员制度,选派忠诚、干净、担当和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党员干部,担任合作社党建辅导员,也可由合作社辅导员兼任党建辅导员,既抓好党建,又协助合作社建章立制,落实好民主管理原则,把标准化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确保合作社健康规范运行。
三、开展“四个一批”,分类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
按照“不漏一个合作社、不放过一个问题”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全面排查全市现有合作社的运营情况,截止2月底,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790个,开展经营的6850个,占总数的69.97%,其中贫困村建有合作社3072个,正常经营的的2216个,占贫困村合作社的72.14%。在此基础上,坚持以“新建改建一批、规范提升一批、联合重组一批、清理注销一批”的思路,因社施策,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认真整改,确保2019年9月底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反馈合作社问题整改工作任务。
一是新建改建一批。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开发,研究谋划一批建设标准高、产业基础牢、运营管理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树立典型样板,引领带动合作社规范发展。依托中盛公司,在环县建设千只湖羊养殖合作社200个,镇原县改建、新建养殖规模500只以上湖羊养殖合作社100个,华池县建办基础母羊存栏400只以上湖羊养殖合作社65个,庆城县新建、改扩建肉羊养殖合作社50个;依托正大集团,在西峰区新建饲养单元550头生猪育肥标准化“331+”合作社100个,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实现“百村百社”目标;围绕优势产业培育,在正宁、宁县、合水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合作社150个,推动合作社快速高质量发展。
二是规范提升一批。截止2月份调查数据,庆阳市570个贫困村建成的3072个合作社中,运营规范的801个,运营一般的1415个,未运营的856个。有近半数的合作社运营一般,近三分之一的合作社未运营。按照省上提出的合作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经营场地、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运行机制、有依托发展的产业、有一定数量的成员,在一个或几个方面对成员提供了服务的规范运营标准,分类指导,对症下药,规范提升。对运营规范的合作社,进行再甄别、再规范、再提升,确保规范运营名副其实;对运营一般的合作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短板,完善提升,也可立足社情实际,引导转型发展为家庭农场,自主发展经营。
三是联合重组一批。借鉴“宕昌模式”,按照“能合则合、乡贤促合、抱团联合、多方混合”的原则,分区域分产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全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00个以上,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合作社联合社。对贫困村运营一般的“弱、小、散”合作社,采取分产业、分行业、分类型、跨区域联合等方式组建联合社;引导一些规模大、实力强的合作社采取整合方式将其进行重组,并将其所有成员全部吸纳入社;支持龙头企业帮办合作社,引导龙头企业在贫困村通过合作社组织村民建立生产基地,为贫困户提供产前技术指导及产后销售服务。
四是清理注销一批。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清理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768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加大清理注销的措施,继续对只为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的合作社,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长期未经营、确无发展条件、又无法联合或合并的“空壳社”,特别是贫困村未运营合作社,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依规逐步进行清理注销。(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供稿)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