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全省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
为着力提升全省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全省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全力助推养殖产业脱贫攻坚,根据省政府分管领导的安排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19年全省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从5月8日开始对全省5815名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和8330名村动物防疫员集中开展培训工作。5月6日,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召开了全省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工作启动会,专题进行了动员安排。
为了扎实有效搞好这次培训工作,省农业农村厅选派了264名业务能力强的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88个培训工作组,作为主要师资力量赴86个县(市、区)和嘉峪关市、兰州新区开展培训。同时组建5个分片督导工作组,对14个市(州)分片督导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非洲猪瘟防控、屠宰场检疫监测和春防开展情况。
培训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畜牧兽医部门和农广校等具体承办。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由各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组织,省上派驻的培训工作组授课,进行为期4天的集中培训;村动物防疫员培训由县农广校等培训机构组织,省上派驻的培训工作组会同县乡畜牧兽医部门进行为期4天的理论培训和3天的实地操作培训。培训采取理论授课和实地操作相结合,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村动物防疫员培训同步进行。要求各培训工作组结合当地养殖特点和动物疫病防控需求以及春防工作暴露出的问题设计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职责和考核标准,强化村动物防疫员的责任意识,严格考核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村动物防疫员负责防疫的村生猪、鸡、牛、羊发病率分别控制在5%、6%、4%、3%以下,由于防控不力,所负责村单畜种动物发病率高于控制标准1个百分点进行通报,高于2个百分点扣发补贴,高于3个百分点取消村动物防疫员资格。
村动物防疫员培训按照《2019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培训台账和班级档案,进行考试考核和培训发证,并将班级及学员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由县畜牧兽医部门组织考试考核,并颁发培训证书。
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着力提升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防病控病能力和水平,增强预判分析能力,主动开展因病设防,及时实施动物疫病诊治;着力强化村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增强村动物防疫员针对常见动物疫病的诊治能力。(省畜牧兽医局 供稿)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