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出台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考评办法
2019年07月14日 《产业扶贫简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做好中央专项巡视反馈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整改,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麦基区委组织部、麦积区农业农村局、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联合出台了《天水市麦积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考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主要采用“自我总结、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业绩评估”的方法对辅导员完成目标任务工作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职称评定、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辅导员,在干部任用方面优先提拔,在职称评定中优先评定;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辅导员,免去现任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2年内不评高一级职称;对辅导员考核整体落后的单位,年终单位考核不能评优。同时,建立业绩考评档案,建立统一的辅导员业绩考评档案,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成绩录入档案管理。
该《办法》的出台,建立了科学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考评制度,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合作社辅导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职责履行情况,加强了对辅导员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明确了任务,靠实了责任,推进了全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为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创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科学管理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麦积区产业扶贫包抓工作队 供稿)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