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完善产业扶贫体系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统筹推进到户产业培育和扶贫产业体系构建,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全省产业扶贫工作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甘肃省产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经报请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印发各地执行。
《方案》指出,要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线,统筹推进到户产业培育和扶贫产业体系构建,狠抓中央巡视、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以加快培育壮大未脱贫贫困村脱贫产业、稳定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为导向,突出攻坚、巩固、提升分类施策,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量、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产业扶贫风险防范能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产业支撑基础。
《方案》明确,2020年围绕推进贫困县摘帽和贫困村退出、持续完善扶贫产业体系两大任务,力争完成五项主要目标任务。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六大”特色产业、地方优势产品和“五小”产业发展,努力实现“村有脱贫产业、户有增收渠道”的目标。二是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组织实施好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600个左右,其中贫困地区400个左右;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培力度,不断培育壮大现有龙头企业,实现贫困县区每个脱贫主导产业至少有1家龙头企业带动的目标。三是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力争实现7262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的目标。四是继续抓好有需求的贫困村中小型果蔬保鲜库建设,加快完善贫困村冷链物流体系;加强产销对接,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按照“能保尽保、愿保必保”的原则,实现农业保险“对有投保意愿贫困户的主要增收产业全覆盖”。五是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2万人,其中合作社带头人培训1万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培训7万人以上。
围绕以上目标任务,《方案》提出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攻克最后贫困堡垒,实施挂牌督战。紧盯未摘帽的8个贫困县、未退出的394个贫困村和未脱贫的17.5万人口,紧扣产业扶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级挂牌督战,以贫困村产业培育、贫困人口收入增长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作为挂牌督战目标任务。省农业农村厅采取每位厅领导包抓1个未摘帽贫困县的督战责任制,重点督战8个未摘帽贫困县,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重点督战未退出贫困村,确保未脱贫17.5万贫困人口中6万左右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394个贫困村如期退出,8个未脱贫县如期摘帽。
二是围绕夯实脱贫基础,强化到户产业培育。抓好未脱贫户脱贫产业培育。在巩固以前年度产业扶贫成果的基础上,围绕“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重点扶持剩余的17.5万未脱贫贫困人口中依靠产业脱贫的6万左右人口和新识别、返贫人口中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人口加快培育脱贫产业,对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可通过达标奖补的方式,鼓励自种自养、多种多养发展脱贫产业;对没有发展产业能力的,可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托管的方式,明确双方权益,帮助其稳定增收。壮大已脱贫贫困村贫困户增收产业。坚持以“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和“五小”产业为发展方向,按照全产业链的思维,着力打造集良种良法推广、标准化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两个“三品一标”创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与产销对接、风险防控等关键要素为一体的示范点(县),引导已脱贫贫困村不断壮大脱贫增收产业。管好用好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产业发展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03号)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措施和带贫减贫机制促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甘脱贫领发〔2019〕39号)文件精神,坚持“五挂钩”原则,进一步强化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是围绕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着力构建扶贫产业体系。继续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各贫困县要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尤其对吸纳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合作社,要把无条件接纳入股贫困户成为合作社成员作为扶持的前提条件;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扶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种植基地及棚圈、温室(大棚)建设,农机具、种畜禽及种子苗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等生产资料购置,农产品初加工、烘干、保鲜储藏、消毒防疫和粪污处理等设施建设,财务软件配置、聘用专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等,促进合作社不断规范提升。在选优配强合作社带头人的基础上,省上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继续组织实施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并对市县两级合作社辅导员开展分批培训;市县两级要利用扶贫专项资金,抓好合作社带头人、财务人员培训和乡镇合作社辅导员全覆盖培训,不断提升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能力水平。扎实抓好5个国家试点县、26个省级试点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按照“能合则合、乡贤促合、抱团联合、多方混合”的原则通过联合合并、以强带弱,加快推进抱团发展;积极推广“庄浪模式”“宕昌模式”“舟曲模式”“环县模式”,通过订单种养、保底价收购、土地流转、入股分红、打工就业等形式,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带贫益贫能力。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各贫困县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22号)精神,主动对接落实好财政扶贫资金对龙头企业的奖补政策,按照带动农民合作社、贫困户数量或吸收到户产业入股资金规模合理确定奖补标准,通过奖补支持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加大技术改造,不断增强带动能力。省上加强对各贫困县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的集中脱产培训,各市县加强对本地区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吸收到户产业入股资金龙头企业的运营情况监测,指导其规范经营,督促其按期向贫困户兑现入股协议约定的分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各贫困县要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制定扶持标准,重点对未脱贫贫困村和去年集体经济收入少于2万元的贫困村进行扶持,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集体制度产权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工业等,增加经营性收入。同时,要督促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尽快建立集体资产台账,规范财务核算和会计账务。加强产销对接。一方面,各贫困县要抓好2018—2019年贫困村已建果蔬保鲜库的管理运营,指导经营主体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针对果蔬等特色产业规模、产品规模不断扩大的实际,利用财政扶贫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扶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承建主体,在有需求的贫困乡村继续建设中小型果蔬保鲜库或购置移动保鲜库,不断增强错峰销售能力。另一方面,以两个“三品一标”为抓手,加快健全“甘味”农产品营销推广体系,全力打造“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各贫困县要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因地制宜制定奖补标准,支持各级产业扶贫产销协会、营销企业在东西部协作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成渝等地的终端市场设立消费扶贫专柜(窗口),构建相对稳定的产销关系。推进农业保险快速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遴选、承保和理赔、计划任务管理、“一县一(多)品”特色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和结算、农业保险专家库组建等工作。坚持不懈抓好农业保险承保到户工作,按照“能保尽保、愿保必保”的原则,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严格落实农业保险“五公开、三到户”要求,推动农业保险保单及赔付切实及时发放到户,尤其要做好早春易冻作物的承保到户工作,不断提升农业保险质量和水平。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各贫困县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农技、农经、农机、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充实配强技术力量,提高技术服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水平。充分发挥驻村农技员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在政策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服务、帮助贫困户选择产业、开展产销对接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合作。受援地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继续筛选谋划一批贫困户增收和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产业项目,向东部地区进行宣传推介,引导相关企业来我省投资建设种养基地、农产品加工、流通、冷链、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尾菜处理等带贫益贫项目。各有关贫困县要在企业重点关注的投资注册便利化、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扶贫成效激励奖励、营商环境维护等方面,统筹拓展政策空间,积极协调解决东部落地企业发展难题,吸引更多东部优质企业来甘投资兴业。
四是扎实整改各类问题,推进政策落细落小。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和审计发现的产业扶贫方面的问题,坚决做到照单全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逐级靠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不断推进产业扶贫政策、责任、工作落实。
编辑:庄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