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靠前服务主动作为 加强屠宰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屠宰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酒泉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酒泉市农业农村和畜牧兽医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靠前服务主动作为, 加强屠宰企业疫情防控,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冷鲜冷冻肉品传播新冠疫情风险。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思想上的弦,强化底线思维,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阵以待,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和厌战情绪,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不折不扣严格落实畜禽屠宰环节新冠疫情防控责任,将屠宰环节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岗到位。
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冷鲜冷冻肉品生产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闭环管控各项防控措施。强化从业人员防疫管理,落实上岗员工日常健康登记监测、健康异常报告制度。督促员工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习惯,进入生产加工区域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着工作服并佩戴口罩等管理措施。督促屠宰企业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降低“人传物”风险隐患。加强排查报备,一旦发现有近期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主动报备,配合做好排查、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工作。加强环境清洗消毒,指导屠宰企业规范开展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以及企业自建自用冷库和畜禽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预防性消毒。
严格落实防疫监管责任,加强屠宰企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从畜禽进场查验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严禁未附有检疫证明、未佩戴畜禽标识的动物入场屠宰,严禁未经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肉品出厂。驻场官方兽医认真履行屠宰全过程监管,禁止对屠宰企业外购原料肉加工的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贴检疫标签。对冷库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的暂停检疫出证。
加强冷藏冷冻库管理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控措施,按照“一企一库一台账”要求,逐企逐库排查存储货物来源及产品种类数量、存储条件等,健全完善出入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存贮来源不明的畜禽产品。加强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护措施,督促企业对搬运、装卸、掏箱、库管等接触“外来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执行规范防护、闭环管理、高频次核酸检测、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等防控措施,高风险人员闭环管理期间禁止与非闭环管理人员接触。
至目前,全市排查畜禽屠宰场13家、冷库56个、冷藏车12辆,排查屠宰从业人员96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个。下一步,农业农村和畜牧兽医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切实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行业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编辑:韩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