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强化党建引领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强筋壮骨”
今年以来,清水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村级组织服务水平的关键,积极探索,精准施策,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截至10月底,全县260个村集体经济村均收入达24.31万元,年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位居全市前列。
健全“四包”机制压责任。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发展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压实包抓指导责任。一是县级领导包乡镇。采取“1+4”模式,由每名县级领导包抓1个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低收入村”、1个年收入2万至5万元的提升村、1个拟创建的示范合作社、1个中央三部委扶持项目,定期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二是农口部门包产业。由农业、畜牧、果品等农口部门班子成员,分工包抓高桥河流域养殖、白驼河流域蔬菜种植等五大产业片带以及各类扶持项目,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做到抓点带面,点面结合。三是专技人员包项目。选派140名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专技人员挂牌作战,每人至少包抓1个村集体经济项目,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现场指导,坚持蹲点指导,切实防止贻误农时、规模缩减等问题。四是乡镇班子成员包村。坚持全覆盖包村,由18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每人包抓1至2个行政村,全过程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制定、日常管理、经营销售等工作,跟踪督促增收措施落实。
坚持“四个一批”措施拓路径。坚持因村施策,分类指导,打好村集体经济增收“组合拳”。一是项目运营带动一批。由县委组织部、农业、畜牧、果业等部门组成指导组,对历年建成的78村105个项目,集中开展项目运行情况评估,及时反馈发现问题,确保财政扶持项目运行管理规范、年收益达到总投资的5%以上。二是光伏分红保障一批。对有光伏分红的121个脱贫村,按规定将分红的4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制定《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分红积累资金再投入经营工作,实现滚动发展。三是自主经营创收一批。对既无项目扶持、也无光伏分红收益的114个村,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牵头,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特产品加工业,实现自主经营增收。四是拓展渠道补充一批。通过土地流转、闲置房屋出租、农机具租赁、依法承包乡村建设项目等方式,摸清家底,盘活资源,多措并举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深化党建联盟聚合力。推行“1+1+4”模式打造党建联盟,建立区域化组团式党建联盟,推动基层党组织抱团发展,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一是构建一个布局。坚持“地域相近、产业相同”原则,在产业相近的片带上组建联盟。目前,全县共探索成立党建联盟28个,其中建立县级党建联盟5个,乡级党建联盟23个。二是健全两个组织。每个党建联盟成立一个功能型产业党委、一个合作社联合社。产业党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工作进度,合作社联合社具体负责各类产业技术指导,两个组织相互补充、共促发展。三是开展四项活动。开展“结盟签约、技术培训、观摩交流、巡回指导”四项活动。至目前,全县28个党建联盟均已完成结盟签约,开展技术培训48次、观摩交流74次、巡回指导12次。
建强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添动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引领作用,推行“产业党委+党支部+联合社+合作社”模式,一是支部领办,做强发展实体。按照“自主经营、集体领办、入股联营、党员创办”4种模式,指导各村党组织创办领办一个以上合作社,发展经营性实体产业,成立党组织领办合作社263家,实现了260个行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覆盖。二是组建联合社,形成产业集群。按照“连村成片、跨乡成带,集群成链、整体布局”的思路,以核桃、苹果等优势产业带为依托,在乡镇内组建1个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技术共享、资源共用、人才共育、品牌共塑,发挥抱团发展优势。三是正向激励村干部促发展。制定《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办法》,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成效突出的54名村干部给予资金奖励共计7.38万元。
编辑:庄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