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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余湾乡建立产业化联合体积极推进产业脱贫

2018年09月14日 甘肃三农在线 佚名 字体:


    为了进一步促进苹果产业的标准化生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静宁县红六福果业有限公司和静宁县万里果品合作社在余湾乡联合多个合作社和种植大户、贫困户建立了苹果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联合体模式建立苹果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实现“输血”和“造血”的双轮驱动,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提升贫困户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以“三联接” 组建产业化联合体。红六福苹果产业化联合体是以静宁县红六福果业有限公司、静宁县万里果品合作社为核心,在余湾乡联合多个合作社和种植大户、贫困户建立的苹果产业化联合体。现包括余湾乡羲果源产业扶贫开发公司、静宁县红六福公司、1个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万里),9个村级果品专业合作社和2258户农户(其中贫困户422户)。联合体不是独立法人,各个经营主体保持独立经营者地位,共同商讨建立《余湾乡苹果产业联合体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由乡扶贫产业开发公司监管,红六福公司、10个合作社和农户、贫困户各方通过签订生产服务合同,确立生产资料供应、产品收购、技术作业服务的合作关系,以产业、要素和利益三个联接促进一体化紧密型经营活动,确立权责利益联盟关系。
    二、以“三带动”构建产业扶贫利益合作体系。一是产业扶贫公司带动龙头企业。联合体的成立,促进了余湾乡羲果源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对红六福果业以及其他2家省市龙头企业和2家当地果品营销企业发展苹果产业的带动作用,推进了余湾乡苹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进程。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通过组建联合体,实现红六福公司对10家合作社,以及全乡其他41家合作社2200多户农户集中连片发展苹果产业的带动作用。三是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联合体内的合作社负责组织农户(贫困户)按技术规程和管理规程生产,完善帮贫带贫机制,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农资、统一培训、统一技术、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分户经营的方式,带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帮助农户增加收入,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以“三分红”构建产业扶贫利益分配体系。一是按股分红。按照《静宁县贫困户配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静宁县“一户一策”产业扶贫补助标准及管理办法》,每户配股资金1万元入股联合体内合作社,签订分红合同,贫困户按照“负赢不负亏”的原则,每年按3000元优先股保底分红,对非贫困户则按照普通股进行收益分红。农户的产业专项扶贫到社到户资金,也可自愿入股联合体内合作社,由联合体内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并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按股分红,同时,鼓励贫困户将扶持发展产业的精准扶贫贴息贷款5万元自愿入股联合体内合作社,按股获取收益分红。目前余湾乡422户贫困户,全部加入红六福产业联合体内的10家合作社,联合体共吸纳入股资金422万元。二是按资产分红、赚劳务薪金。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红六福联合体,获得固定分红和收益分红。果农以土地、果园入股红六福联合体相关组成主体,前5年入股农户可得每年每亩600元固定分红,第6-8年按每年每亩600元固定分红和果园纯收入30%的收益分红,8年以后按每年每亩1000元固定分红和果园纯收入30%的收益分红,果园成型后,农户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返租倒包。同时,果农也可以加入联合体内合作社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收益。三是集体分红。村集体以本村2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入股联合体内合作社,由红六福产业联合体统筹运营,每年按10%的比例进行保底收益分红,其中收益的60%由村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公共事业,应急扶贫资金和发展留存资金,剩余40%按照贫困户60%一般户40%的比例进行二次分红。
    四、以“三保障”构建产业扶贫利益保障体系。一是创建产业扶贫示范园,保障贫困户持续增收。联合体在余湾乡建成矮化密植有机苹果生产基地315亩,形成脱贫致富“就业园”,该基地涉及花咀、苗岘、张沟三村126户果农(含28户贫困户),同时还吸纳当地26户贫困户参与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促进脱贫致富。此外,对余湾乡无劳力、无法自主经营的24户贫困户的92.5亩果园,大部分由联合体内合作社托管,成为脱贫增收“托管园”,并按托管合同分配收益。二是建立监管机制,保护贫困户利益。余湾乡扶贫开发公司负责监管,聘请法律和会计顾问,定期审查资金使用和经营情况,做好风险防控。红六福公司具体负责产业经营、市场开拓和品牌创建,并建立资产抵押和实体评估机制,降低违约风险。联合体各成员每年在收益分配前,按一定比例计提风险保障金,完善自我管理、内部使用、以丰补歉等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的环节,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扩大经营规模,规避散户发展投入不足,种植不规范的风险。通过余湾乡产业扶贫开发公司、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逐级监管,确保新型经营主体规范运行,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利益不受损失。三是发挥农业和期货价格保险作用,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为应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在联合体覆盖的生产基地利用国家政策实行农业保险。保险费每亩果园农户自己缴纳27元,各级财政补贴93元。如受灾,按受灾情况定损,以每亩最高2000元限额赔付。通过实施农业保险政策,降低加入联合体果农的生产风险,增强产业抵抗自然灾害能力。针对价格风险,联合体积极探索建立产品价格保险体系,通过各级财政配套、合作经营主体出资、农户自筹等措施来筹集保费,充分发挥“期货+保险”的作用,支持果农发展生产,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和经营风险。(静宁县产业扶贫督导工作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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