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我国三农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在《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全面推动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省农业农村厅在6月14日下午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讲座,邀请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晓霞教授,以《乡村振兴促进法:定位、内容与实践》为题,从法律出台背景、农业农村法律制度体系框架、立法定位、主要亮点及贯彻实施等五个方面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周邦贵主持专题讲座。
刘晓霞教授通过11张思维导图,按照定位、内容、实践和宏观、中观、微观的逻辑,加深了广大农业农村干部对乡村振兴促进法顶层设计、目标导向、实现路径的理解,加深了对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权利义务责任内在关系的理解,进一步深化了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依据、执法主体、政策扶持、监督检查、落实机制的认识。
周邦贵强调,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这次讲座,充分利用《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一周年契机,进一步深入领会、认真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精神,更新观念,深化认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让法治成为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始终坚持的信仰,善于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要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新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自觉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把各项法定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建设法治甘肃作出新的贡献。
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和驻楼厅属单位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讲座,其他厅属各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和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均设立了分会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500余人参加了专题讲座。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编辑:王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