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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采取社会化服务主体+模式开展粪肥沼肥还田

2022年07月22日 甘肃三农在线 王月英 字体:

宁县经过一年多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探索出社会化服务主体+集中(分散)堆沤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沼气生产企业)+沼气工程+沼肥还田模式,有力的推动项目实施。

社会化服务主体+集中(分散)堆沤还田。亩施用量1000公斤以上。该模式充分利用养殖企业或合作社、养殖大户的畜禽粪污资源,通过有资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养殖主体签订粪污收储协议,按照标准进行集中或分散堆沤还田,实施单位从粪污资源、堆沤成熟的粪肥质量、亩还田量和面积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验收合格后亩补贴86元。

社会化服务主体(沼气生产企业)+沼气工程+沼肥还田。该模式将有沼气工程的合作社(企业)生产沼气产生的沼渣、沼液,按沼肥1000公斤或沼液1500公斤在果园施用还田,质量、施用面积由县能源办公室跟踪监管,亩补贴89元。

宁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项目实施单位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能力好或具有潜在项目承担能力的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粪肥还田收集、堆沤处理、运输和施用到田服务等重点环节服务,并予以不超过总成本30%的项目补助标准奖补;对项目实施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单位)粪肥收集、堆沤、沼肥制作、商品有机肥质量进行监管、还田面积等全过程进行跟踪验收,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基础数据、图(影)像资料、文字材料及相关附件等资料及村、乡、县三级复核后,按示范面积给予补贴。

编辑:庞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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