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我省1.2亿元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
近日,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我省1.2亿元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为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成效,按期完成任务,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甘肃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根据我省实际,聚焦畜牧大县、粮食和果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按照120%比例公开遴选、答辩评审,最终确定甘州区、凉州区、靖远县、会宁县、武山县、夏河县、金川区、庄浪县、广河县、宁县、西峰区、武都区等12个县区为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主要在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和优质粮食作物上完成任务面积120万亩,每县10万亩,带动试点县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据悉,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旨在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力争通过3-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培育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形成一批成熟的组织方式和补贴方式,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我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坚持系统观念,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着力打造“甘味”农产品,创新工作机制与技术模式,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增加有机肥用量,提升农产品品质,扎实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2021年试点县区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试点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场草地,要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转运、施用服务,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编辑:庞小强